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
03月05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发展,便利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好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航空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一)强化主要航空口岸通关服务保障。 优化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具备条件的主要航空口岸7×24通关保障制度。持续完善航空国际物流网络,加强航权、时刻等资源支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经营主体,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和区域航空枢纽的通达度和集聚辐射能级,增强航空口岸国际客货运输服...
02月2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现将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
01月27日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2号)公布的《2025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就执行相关关税政策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措施的海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为有效实施2025年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等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部分油品等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延期清单和反倾销措施等,海关总署为非全税目适用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商品拆分了10位海关商品编号,并编制了《2025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01月13日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x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
01月13日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5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doc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5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5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pdf
1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及财政部有关通知,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9年12月10日,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0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pdf
1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统计经济区划编码规则》等7项海关行业标准(目录见附件)。 本次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统计经济区划编码规则》等7项海关行业标准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统计经济区划编码规则》等7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统计经济区划编码规则》等7项海关行业标准的...
12月17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2号、2020年第95号、2021年第60号、2022年第60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
11月21日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的实际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内免税商店的经营以及免税品(含退税国产品)的销售、提离等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免税商店经营 第三条 经营市内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 自市内免税...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