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出口在海关如何办理呢?本文将带您了解茶叶出口相关海关监管知识。
关于茶叶分类的方法有很多,目前我国最被广为接受的是六大茶类分类法。现行茶叶分类国家标准是GB/T 30766—2014《茶叶分类》。按发酵程度从轻到重,将茶分为:绿茶(不发酵)、白茶(微发酵)、黄茶(轻度发酵)、青茶(乌龙茶,半发酵)、红茶(全发酵)和黑茶(后发酵)六大基础茶类和再加工茶类。
根据不同的包装规格和品种,茶叶拥有不同的海关HS编码,但均以0902四位编码开头。
据海关统计,2024年,位居我国茶叶出口量前列的国家为摩洛哥、加纳、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阿尔及利亚、美国、日本、尼日尔。
我国出口茶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茶叶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出口通关流程,主要有企业备案、出口申报前监管、出口申报及放行三个步骤。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提出相关申请,获得备案后开展出口业务。
茶叶出口商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茶厂所在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海关受理茶叶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后,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
出口茶叶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出口茶叶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关出口茶叶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三)出口申报及放行
出口申报前监管合格的,企业依法规范申报出口。海关对出口茶叶实施查验,查验合格的,准予出口。